对交通道路标志牌的图案样式、文字、颜色、材质、结构、制造工艺、装配、反光效果、布局位置等方面规定了相关技术要求。
(1) 图标表面应平整完整,不得有皱纹、裂纹、破损或凹凸等变形。图标表面任何面积为500×3500mm的地方,外层不得留有超过10平方毫米的尺寸。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囊泡。
(2)当相关部件也用螺栓紧耦合时,所用材料的规格和质量也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3)反光膜应尽量完整,不得拼接在一起。所有标志牌的文字符号不得有拼接痕迹。当标牌的长度或宽度以及圆形标记的直径未达到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得有接缝。
(4) 招牌的布置位置、数量和装配方位角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5)在物流、运输和装配过程中,不得损坏钢件的图形表面和涂层。
(6)交通道路标志牌的基本承载能力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大型标志牌柱、梁的焊接位置应符合钢结构焊接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有缝隙开裂、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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